
重点人及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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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人及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是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管理的新问题,同时也是省、市对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为进一部做好重点人及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点人的管理
1、重点人员指:女城男乡、居住在城乡结合处离岗长期外出、买户口无定居、再婚身边无子女、初婚按政策不能生育、数辈单传无男孩、呆傻、婚姻状况不稳定及有不良生育观念的再册已婚育龄妇女。
2、重点人管理方法为:“年梳理、季分析、月见面。”
每年年初,各单位对在册职工进行梳理,可由车间、科梳理后上报《计划生育重点服务对象花名册》,专干审核、把关后确定单位重点人,纳入重点人管理。同时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为每一个重点人确定一名联系人,执行“月见面,季分析”,按时填报《车间(科)重点人见面分析记录》,专干作好指导和督查。
二、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的管理
1、凡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都应和单位签订《离岗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书》;
2、建立《离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登记册》,离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卡片存放在所在车间、科卡片的后面进行管理;对于超龄、退休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3、提倡45岁以下离(下)岗育龄女职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4、对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每年梳理分析一次,对梳理出的重点人,纳入重点人管理。开展季分析、月见面和“一帮一”结对子活动;
5、每半年组织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参加一次计划生育学习或教育;
6、组织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每半年参加一次孕检;对流出的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每季度向所在单位交一次孕检证明。
7、认真做好离(下)岗已婚育龄女职工的节育和保健服务工作,及时足额发放避孕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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